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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生救人溺亡:挟尸索价者陈波涉敲诈勒索被拘
2009-11-07 16:00   中国新闻网   网友评论 条,点击查看

媒体曝光的打捞现场的图

  中新网11月7日电 7日下午,荆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0.24”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发现场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据介绍,“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的陈波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拘留时间是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据央视新闻和当地“荆州新闻网”报道,调查结果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事故事发现场的调查。结论为:第一,不存在“见死不救”情况。第二,荆州市公安局110服务台接处警及时得当,荆州海事局,市消防支队均及时赶赴现场,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

  第三,打捞船当时有4艘,施救船主要是陈选德和陈恒云。打捞船是王守海、圣德义。

  最主要的是关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的情况通报。这个公司2008年6月注册,在工商部门登记过,但是没有交过税。该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陈波一般会印发一些名片,发给长江一带的失踪落水人员周围的人,进行一些通知。如果提供给他一些信息,就会收到50-100元的信息费。价格没有谈拢之前,他们一般是不会开工的。打捞上来一具尸体是12000元,没有捞到尸体也要交6000元。他们一般是付给二层的打捞业务的船的负责人1700多元,没有捞上来尸体付给800元。陈波把情况通报给陈兴,陈兴负责和这些渔民再分成。一般是剩下的钱陈波得30%,法人代表夏兵得到70%。

  据目前调查组报告说,这个公司不涉及黑恶犯罪的情况。但陈波在1990年时曾因抢劫被劳教3年,后来没有发现新的违法纪录。从工商的登记来看,这家公司虽然注册了,但注册的经营范围是打捞沉船和沉物,是否具有打捞尸体的资格还需要进一步法律上的认定。目前看没有发现这个公司有暴力垄断行为。

  陈波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除了他收取打捞费用外,他还趁学生处弱势的情况下,向师生索要额外的价值300元的烟、矿泉水钱。让这些老师去买烟和矿泉水,买来之前不开工。这个中间耽误了30分钟。这个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第49条规定,构成敲诈勒索。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拘留时间是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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