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天潘
广东南雄市近日出台《选拔任用老实人办法》,对被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推荐,并经组织部备案的老实人,组织部门将其列为待察对象,并将其交流到重要部门、重点岗位。该《办法》对“老实人”的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待人诚实守信,生活情趣健康,恪守孝道等。(2月8日《京华时报》)
应该肯定,这是一种初衷良好的用人理念,在管理学意义上,具有公平性和开放性等特征。但是,这种标准一旦标签化,将陷入一种模式化的思维误区,这种误区将有可能带来深远的不利影响。首先,在心理学上来说,人是一种复杂的动物,就像电影《朗读者》的女主角一样,让几乎所有观众都觉得她是一个平凡而又温情的女人,但是,她却也是一个双手沾血的战犯。你说,她是老实人还是什么人。正如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书中的命题: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而如果以性格或者品行来作为标准的话,很多人就会往这个标准看齐,那时,大家都是“老实人”了,也就消解了一项管理的良好初衷了。
其实,公众对于这个探索的质疑,依然是源自于对于这种本质上人治制度的不信任,以及认识到这种办法本身对于固有制度的突破不大。著名的法律史学家梅因在《古代法》里写道:“迄今为止,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而强调老实人、正派这个区分说法,依然带有某种身份的体现,甚至这种“动态的品行”比身份还不靠谱,至少身份还是一种先赋的、常驻不变的人格状态,是判定人们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基准。
而契约呢,才是基于双方平等上的约定与共识,在政治层面,它是联结政府与民众的纽带,是公共权力合法性的根源。在现代社会,契约正逐步成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根本行为规范。从传统身份社会到现代契约社会的范式转换的实质是用自由流动取代身份约束、用机会平等取代社会等级、用后天奋斗取代先赋特权、用法治取代人治是社会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历史性变革。
因此看来,这个探索,依然没有根本上实现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需要继续探索,形成一个有序有效且最重要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制度,达成契约,才能让公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