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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侮辱罪”:放过不上网者重判上网者
2010-04-01 11:37   南方周末   网友评论 条,    我有话说

  几个村民因为不满村官和土地补偿,在村中贴“大字报”举报。随后,又在网上发视频。为了引起关注,还雇人跟帖,一帖4元。

  结果,这些村民悉数被警方抓捕,并被检察院以“侮辱罪”公诉。不会上网的村民被释放,最会上网的两个村民,被判处最重刑罚。

  湖北十堰市的“侮辱诽谤”案,在全国两会期间最终以当地公安局放人、道歉告终。但在千里之外的江苏省泰兴市,也有三位农民因“侮辱罪”被国家机关公诉,并被判刑。

  他们被判罪的原因是,2008年,这三名村民贴大字报、上网发帖,以激烈言辞举报村干部经济问题,最终分别获刑12-14个月。他们四处喊冤,但该案至今未有改变迹象。

  祸起“大字报”

  2008年5月10日上午,久违的“大字报”出现在泰兴市泰兴镇南殷村南北中心大道旁的大广告牌上。其内容如下:“殷乔章犯下罪恶事件,三证不发,以推磨为幌子帮殷根章抢田,南殷人民坚决追查到底。”

  当地一位村民笑称这张“大字报”的措辞“狗屁不通”,但“字写得很好”。事后警方的调查显示,这张“大字报”由村民李富林口授,另一位村民执笔。“大字报”中的“主人公”殷乔章和殷根章是兄弟俩,殷乔章是前任南殷村党总支书记,而殷根章则是在泰兴市赫赫有名的泰隆集团董事长。

  泰隆集团原为南殷村集体企业,现年产值16亿元,泰兴市利税大户。泰隆集团在南殷村占地面积超过1000亩,在泰隆工作的南殷村民超过700人,二者早已密不可分。

  不过长期以来,部分村民认为泰隆集团非法占用了南殷村土地,占地补偿太低。尤其是2007年8月泰隆工业园三期工程征用的南殷村69.606亩土地,被部分村民认定为非法占用,多次到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上访,不过得到的答复却是“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这成为“大字报”登场的根源。

  此后的2008年5月,南殷村又多次出现大字报,内容“责问”了一名前任村长,认为多名村干部非法出卖土地给泰隆集团。并称殷根章“暗箱操作,抢占耕地”,“只有面对事实解决问题是唯一出路,否则南殷人民决不罢休!”

  泰隆集团给公安机关的一份材料中说:“贴大字报者扛着保护村民利益的牌子,对领导泰隆日益走向强大的殷根章董事长实施人身攻击,这就是他们的‘司马昭之心’。”

  5月10日,阚家荣、殷根章、殷乔章等几乎同时到泰兴市公安局济川派出所报案,称有人在南殷村张贴大字报,对泰隆集团、南殷村村委会及其负责人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

  派出所打印的笔录显示,尽管3人几乎是同一时间由不同的民警询问笔录,但报案的措辞和怀疑对象却完全一致。甚至连“村里炸开了锅”这样当地方言中从不使用的短句,也同时出现在了三份笔录中。

  公安机关自此介入该“侮辱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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