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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主遇到" 电子表决器"
2010-03-18 17:04   南方人物周刊   网友评论 条,    我有话说

 如果" 一府两院" 的工作报告" 未通过" ,那该怎么办?目前的" 人大监督法" 却没相关条款涉及

何三畏

县以上人大会堂安装" 无计名电子表决器" 的已经相当多了。人大正在告别举手通过和鼓掌通过两种传统表决方式。有分析认为,近年来各地人代会的会议公报" 全票通过" 或" 一致通过" 的惯用词变得越来越少,应该与电子表决器的使用有关。

但是,仍然有人对桌面上那个巴掌大的电子物件心存疑虑:一是总服务器会不会记录从哪张桌面上传输出了不赞成的指令(尽管" 电子表决器" 的全称前面有" 无计名"3个字);二是当摄像镜头轮番扫过,你的哪个指头在绿、红、黄(依次分别代表赞成、反对、弃权)中的哪个键上用力了,已经被记录下来。这次全国政协部分委员的一个联名提案就涉及到这种顾虑,他们要求在" 无计名表决器" 上" 加盖".网络显示,多数意见认为这个盖是该加的。那意思是,代表委员应该不公开他们对" 一府两院" 的工作报告(重要的人事选举,还是填写选票,投入计票箱的)持赞成还是不赞成的态度。但是,以代表委员的身份和职责,却是更应该公开表示赞成还是不赞成,公开表明你投的是赞成票还是不赞成票。" 两会" 不是设计了代表委员公开讨论这些报告的环节吗?在讨论完以后,进入表决之时,你为什么就不愿意亮明你的态度了呢?公众又凭什么相信你没有欺骗他们,你投的票不是跟你讨论时发表的意见相反呢?

说白了," 加盖" 的心理负担,表明你作为民意代表,投票时却在考虑政府和司法机关的脸色,而这些机关的权力恰好是你们授予的,并且法定在你们的监督下运行的,当他们的工作令你们不满意时,你们是有权罢免他们的。奇怪的是,要求" 加盖" 的提案却得到公众的同情和支持。这里隐含的纠结值得玩味。

无论如何,在多达2900多个代表和2500多个委员的庞大人群里,表达一个" 不赞成" 的判断怎么会有如此强烈的心理负担?这是对国家的具体事务的判断,又不涉及对体制的建构。世界上哪一个国家的议事机构对国家具体事务的讨论不是争来吵去?议事机构的政治家怎么可以" 隐瞒自己的观点" ?怎么能忍心流于 " 无计名" 中的一员?因为那意味着他个人身份的模糊,必定阻隔民意。

当然,当" 加盖" 成为一个议题,也应该算是两会的进步。但是,就算这个盖加上去了又会怎样?技术在政治上的过度运用,永远都难逃质疑。只有首先信任制度,然后才能对在这种制度下运行的技术产生信任。政治表决的方式属于民主制度的基础设计,当然很重要,中国的选举法也应该对投票和表决的形式做出严格的规定。

新世纪以来,地方的人大已经出现过多起" 未通过" 的表决结果。随着" 电子表决器" 引入表决,在并没有实行" 加盖" 处理的情况下," 未通过" 的情况亦在增加之中。一个有名的案例发生在2001年2 月24日,慕隋新任市委书记时期的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未获半数赞成。2007年1 月24日,衡阳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表决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赞成票未超过该市人大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

重要的是," 人大监督法" 没有涉及" 一府两院" 工作报告" 未通过" 的条款。关于监督法的产生过程,有这样的描述:1990年完成的" 监督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在" 听取" 工作报告方面,曾规定两次不被通过," 一府两院" 领导人就应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2002年8 月底,首次提交审议的" 监督法草案" 曾规定," 县级以上各级人大未批准工作报告的,可以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处理意见,提请大会决定。" 但是,2006年8 月通过的《监督法》却没有工作报告" 未通过 " 的规定。

法律空白只能使地方人大" 灵活处理".当年,沈阳市人大面对法院工作报告 " 未通过" 的情况,主席团成员转过背去紧急开会,据当天中新社报道,后来" 大会主席团一致意见,由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继续审议" ,并将审议结果向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下一次会议报告。一位人大工作的朋友向笔者介绍,某县人大会议曾因上午审议的报告" 未通过" ,中午不散会,人大代表吃盒饭继续审议直到通过。可见,比电子表决器" 加盖" 更重要的,是把电子表决器安装在管用的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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