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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查清“大桥塌方公交坠江”谣言 造谣者被拘
2010-09-05 10:45   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条,    我有话说

  一离异男子在婚介所闲聊时开玩笑取乐,另一公司职员获取虚假信息并杜撰后大肆传播

  南都讯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昨日透露,继抓获在网络散布“永和大桥塌方致公交车坠江”谣言的男子张某后,警方又于9月3日彻底查清此谣言的来源,并行政拘留始作俑者汤某。至此,因汤某一句玩笑话而惊动全城的“永和大桥塌方”事件终于真相大白。

  始作俑者开玩笑取乐

  9月1日,南宁市某网站上出现一篇《永和桥塌方,三个公交车掉江里,大单哦》的帖子,引起广泛关注。南宁市公安局局长廖洪涛要求马上展开调查,查明事实真相,查清消息来源。

  警方在实地查看澄清谣言后,网警支队在网上开展了追查,最终查明在南宁市某公司任职的张某在网络Q Q群上散布了该谣言。对于QQ群中的谣言源头,巡逻警察支队在现实社会中进一步追查网上谣言的现实来源。经缜密侦查,9月3日,巡警支队一大队将散布谣言的始作俑者汤某抓获归案。

  警方查明,此虚假信息始于南宁市民汤某之口。汤某为一名离异男子,平日经常出入于人民东路某婚姻介绍所,与该婚介所工作人员颇为熟识。9月1日14时许,汤某来到该婚介所,与几名熟悉的工作人员闲聊。闲聊当中,汤某为玩笑取乐,突发奇想地说:“我刚从江南回来的时候经过邕江一桥,看见永和大桥坍塌了,并且有三辆公交车掉到河里去了。”为了增加可信度,汤某还说:“不信你们自己去看看。”在场的几人听后将信将疑,其中有一名工作人员胡某立即通知其经常要过往永和大桥的丈夫,胡某丈夫又告知了朋友黄某,黄某想到了在永和大桥附近一学校上班的朋友李某,于是又将信息告知了李某,李某得知消息后,告知学校一名负责学生工作的同事唐某,唐某为避免意外发生,立即派同事去核实此事,并通过互联网的Q Q群向网友询问求证。大约10分钟后,同事核实并告知唐某此信息为虚假信息,唐某立即在Q Q群上澄清辟谣。

  不料,还没等到唐某发出辟谣消息,此求证信息已被南宁市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职员张某在Q Q群上获取,并将该虚假信息经杜撰后大肆传播。短短时间内,这一帖子在网络上累计点击率超过1万次。就这样,汤某的一句玩笑之言,经过大家的口口相传,又经过张某的网上传播,虚假信息最终发生了连锁质变,并得以迅速传播。

  两男子谎报险情均被拘

  9月2日20时,警方将涉嫌在互联网散布这一虚假信息的张某抓获。

  据警方查实,30岁的张某是南宁市一家科技公司职员。9月1日17时许,张某在公司Q Q群里看到一条“永和大桥塌方,三个公交车掉江里”内容,于是复制下来作为帖子的标题,并杜撰了“永和大桥塌方,三个公交车掉江里,大单哦,我现在正在过去拍照,请大家关注这个事情!!!”的虚假信息,然后将帖子发到了“第五城”网站。发帖后,张某又将该虚假信息发到同学群、公司群、网上某网站群等6个Q Q群上,致使该信息在网上迅速传播,造成社会性恐慌。

  南宁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依法对张某散布谣言、谎报险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拘留。

  9月3日,南宁警方将“永和大桥坍塌”这一虚假信息的始作俑者汤某抓获,汤某对其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在面对民警的讯问时,汤某说:“9月2日早上我在看新闻时才知道给社会带来那么大的影响……”

  目前,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对汤某散布谣言,谎报险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执行行政拘留。

  新华社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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