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近日,国内有媒体报道:湖南金浩茶油被查出含有致癌物质超标6倍。昨日,武汉麦德龙卖场内的金浩茶油已全部下架,其他超市均表示,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一旦相关部门有要求,会立即采取措施。(9月1日《长江日报》)
据知情人士透露,早在今年3月,金浩公司的金浩茶油即被查出致癌物“苯并芘”含量高达60微克/千克,而按照国家《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规定,食用油苯并芘含量的最高上限为10微克/千克,金浩茶油系严重超标。之后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对相关产品进行秘密召回。但这一情况至今未对公众公开,也没有公布被召回的品牌及其产品型号。
“苯并芘”是一种常见高活性间接致癌物。有关质监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紧急叫停企业的相关生产,让致癌物质超标6倍的金浩茶油立即“下架”,既是质监部门的分内职责,也是对人民知情权、健康权的尊重。然而,当地质监部门却错误地选择了联手“蒙骗”消费者的“统一口径”:“抽检只对企业送检的来样负责,不可能对每一个批次都检测”,“粮油问题关系国计民生,不公开问题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笔者以为,不合格金浩茶油“下架”的姗姗来迟,主要缘于质监部门难以放下高高在上的架子,即不敢承认其不作为和疏于监管的失责。
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最大的茶油生产商,其茶油享受“国家免检产品”待遇。而早在2008年9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就紧急命令停止了食品免检,宣布以前确定具备免检资格的食品企业不再享有免检的权利,以前发出的免检标志不再具有效力。
因此,从生产到销售,不合格的金浩茶油是如何过关斩将,被顺利搬上“货架”的,此间的内幕必须深究。缺乏事前的有效监管和完善的安全预警机制,长期瞒报导致的负面情绪的持续爆发,让公众对质监部门的公信力和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丧失殆尽。笔者以为,问题食品要“下架”,失职官员当“下课”。 □张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