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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进京抓作家”成为一种常态……
2010-09-02 08:28   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条,    我有话说

 

  [关键词]非法经营

南都漫画 王乃玲

  8月30日,作家谢朝平被陕西渭南警方从北京家中带走,理由是“涉嫌非法经营”。谢朝平的作品《大迁徙》记录了三门峡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渭南地区移民是作品主角。出版后被渭南市文化稽查队全部没收,当地新闻出版部门和警方曾多次找出版方交涉。(《南方都市报》9月1日)

  我们都是谢朝平

  我们都是“非法经营”的谢朝平。我们这些文字热爱者,平时喜欢评论点什么,喜欢探寻真相,喜欢关注一些边缘群体,也许我们出书的人不多,但谢朝平的遭遇总让我不寒而栗。方舟子事件之后,有人幽幽而叹。有知名网友如此感叹:“如果每一个记者写完一篇批评报道、每一个科普作家揭穿某个谎言、每一个哪怕在博客里发表了不同意见的人,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安全到家,也不知道是不是会有牢狱之灾、通缉之令,这是对追求真善美的伤害。”这番感慨同样可以放在谢朝平事件之后,今天谢朝平可以“非法经营”被抓,明天我们同样可能以“非法经营”被抓,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由此,我还想起了王帅,谢朝平事件疑似王帅事件的翻版。2009年年初,河南青年王帅在网上发了一篇“灵宝老农抗旱绝招”的帖子,反映当地政府违法征用土地,损害当地农民利益的问题。随后,灵宝市警方以涉嫌诽谤罪远赴上海将其抓获并拘留8天。同王帅一样,谢朝平也是被跨省追捕。当然,现在还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谢朝平也是披露了当地的黑暗,但通过谢朝平所写的书———书的内容关于三门峡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渭南地区的移民是作品主角。这无疑会让当地政府忌惮,最关键的是,书已经出版,如果有内幕的话,也就是说内幕已经曝光,这也许就加重了当地官员的不满。当然,这些有待证实。现在的事实是,谢朝平已经被抓捕。

  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免于恐惧,无论这个公民写不写字,是不是作家;每个公民都不能因言获罪,无论他说的是对还是错。因此,约束权力,把权力关在笼子里,是当下最迫切的现实命题,否则,我们都是谢朝平,我们将是下一个谢朝平。 □王石川

  当进京抓作者成为一种常态……

  从法律规定来看,按照此罪抓人,谢朝平必须符合三个法律要件,第一该行为是一种经营行为;第二,该经营行为非法;第三,该非法经营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但是,谢朝平出书一没自己经营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二找的是国家注册在案的全国百家社科核心期刊,怎样看都不符合被抓条件。

  即使杂志已经转包出去,但是杂志的刊号还在,还属于正规出版物。如果正规出版社出了不该出的文章,扰乱了市场秩序,这是因为杂志社把关不严,处罚的也应该是出版社的人,而不是作者。细究起来,全国各地每年有多少大学教授、博士硕士为了评职称或者拿到毕业文凭,在正规期刊、或是正规期刊的增刊上花钱发文章,他们是不是也要以“非法经营罪”被抓起来。

  恐怕渭南警察进京抓人的理由只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吧!从进京抓记者到网络通缉作者,直到如今进京抓作家,相信人们对各地警察炮制的抓作者的理由没有几个人会当真,最关键的还在于作者、作家曝光了某些地方的不法行为,影响了当地领导的政绩或是损害了某些利益集团的利益。可没有这些负面报道,我们永远看不到掺了三聚氰胺的毒奶粉,看不到插着竹筷子的假钢筋,也看不到某些贪官权力通吃下的丑恶嘴脸。

  当进京抓作者成为一种常态,记者的正常报道受到阻碍,甚至连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的时候,我们是否要用全体噤声来换取一个表面上“天下无贼”的理想世界?其实只有在一个人人说真话都不会受到威胁的世界里,我们才不至于靠着看影视剧里的包青天获得心理上正义感的满足。 □陈小二

  “进京抓作家”是乖戾权力所下怪蛋

  谢朝平采访三年,自费出书笔录三门峡移民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这本应看做是他的公民意识的觉醒,实际上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监督与批评政府的权利,突然间变成让人犯晕的“非法经营”,这咋看咋觉得是权力任性与恣意所下的一枚“怪蛋”。这个怪蛋的蛋黄就是“老虎屁股摸不得”的乖戾意识,不管作家所揭示的问题是否存在,反正其丑一旦曝光,便会裹挟着权力进京抓人。

  我不愿意相信执法机关会不懂法,我们社会之所以频现这种令人震惊的镜头,不外乎还是一些人脑中驱之不去的不可一世的权力耍横意识在起副作用。强大的权力做“矛”,去刺单个弱势的言说者身前之“盾”,先弄个几乎吓破人胆的网上通缉,让你噤声,让你寝食难安,整垮敢于铁肩担正义的记者,从而对其他媒体产生一种寒蝉效应,上演一场“以儆效尤”之剧,以维护自身利益不受损。甚至如渭南警方这样,越过本该有的司法程序,直接进京抓人、扣书。

  媒介是舆论监督工具,在履行各种职能时,如果是为了社会公益之目的,那么它就有可能造成对一些势力阶层的利益和隐私的损害,我们的社会需要的是制度性容忍和“宽恕”,尤其是作为法律的执行者更应如此。尴尬的是,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对单个记者、作家、评论员的保护力度还非常弱,相关法律规定长期缺失。如果他们再以限制言说者人身权利相威胁,全社会最终失去的不再是几个作家的话语权,而是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周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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