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涂峰 通讯员施志刚)温某酒后驾驶撞上一辆商务车,导致商务车起火并烧死一名乘客。日前,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温某。
据调查,2月4日晚11时许,温某在和朋友聚餐,喝下大量红酒后,驾驶一辆日产小汽车,搭载朋友三人回家。当温某驾车行至新华街三东大道与凤凰北路交叉路口时,听见手机响,温某意图拿起手机接听,却发现正前方不远处有一辆瑞风商务车在等绿灯放行。慌乱之下,他错将加油踏板当做刹车踏板踩下,一头撞上了那辆车尾部,温某及其朋友当场昏迷在座位上。而瑞风商务车向右前方飞出,落到对面马路花基旁并起火。三名男子从商务车上逃出,而乘客李某却被困车内,待消防人员赶到并将大火扑灭后,发现李某已经被烧焦。
事后经测试,案发时温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175毫克/100毫升,远超醉酒驾车标准,属严重醉酒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