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分子之邵建专栏
“大学生来信,建议手机装绿坝”——— 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称,在它收到的76封大学生来信中,特别提出这样的建议:“手机出厂前强制性预装绿坝软件”。假如这个建议是真的,那么这些写信者显然缺乏作为大学生理应具备的公民知识。当然,公民知识的不足或缺失,其实也是大学校园乃至全社会普遍存在的情形。
2009年绿坝软件预装搁浅,已经成为里程碑性的公共事件。该事件以权利的合理申张和权力的理性暂停告一段落。尤其后者,并非强硬推行自己手中的权力,而是转而认同对方权利的合法性,这是值得肯定的。共识来之不易,更需要小心维系。就权力而言,不能电脑绿坝受阻,就以大学生来信为手机绿坝蓄势(此前已有通讯业界的人大代表提出类似建议)。就权利而言,倡议者居然是正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可见我们的公民教育荒疏到何种地步。去年绿坝事件,本身就蕴含着极为丰富的公民知识,是一个很好的公民教育个案。假如大学校园内有一定的公民文化氛围,或提出建议的大学生对公民知识有着起码的了解,他就不应提出这种侵犯每一个公民权利包括自己权利的建议。
当亚里士多德说“人是城邦的动物”时,他其实是指出了人的公共性这一面。一个现代人,为以后职业的需要,他需要在学校接受相应的专业教育。在此之外,所有的大学生应该接受属于公共知识范畴的公民教育,一个没有公民知识的成年人是可悲的,他不但不知道权利为何物,甚至可以把权利像贡品一样献出去。那些建议装绿坝的大学生,他能做的其实就是给自己的手机装,却不能向权力建议要求人人装。装与不装,本身就是每一个人的选择权利,他怎么能够建议面向所有权利的“强制性预装”呢。
公民知识或公民教育的关键词是“公民”。以权利为出发点,由此构成权利和权利划分的知识谱系,这就是公民知识初步。权利面对的是权力,比较之下,权利是弱的,是需要保护的,唯一能保护它的,在现代国家就是宪法。那么,宪法框架下权利和权力的关系,以及权力如何作为等,这不妨就是公民知识的纵深。去年,工信部推广绿坝受阻,关键在于此一举措有违宪之嫌。宪法具文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绿坝因为侵害了公民这项自由,因而同时触犯了宪法第四十条。当权力格于宪法和舆论而有所自律时,大学生因其对权利知识的无知,居然以建议的方式自请预装。对此,我既不诛心,也不他测,只想就大学公民教育的阙失指出,这样的大学生,哪怕专业知识再好,也不过是公民意义上的精神残疾人。对此,大学教育应当负有责任。
公民教育不独是大学的事,但应是大学不应忽略的事。否则,当一个大学生走上社会,他甚至可以成为倪萍委员那样的成功者,但他可能同时也是公民知识上的脑残者。倪委员在辩白她从来不投反对票时如此表白:“爱国就像一个家庭,孩子要特别理解当父母的难处……”现代社会中权利和权力的关系,在她那里居然是父母和子女的关系。这其实是把现代社会中的公民变质为皇权社会中的子民。倪委员当年也接受过学校教育,但她肯定没有接受过起码的公民知识教育,以致不知公民为何物,从而活化出精神人格上的畸形而不自知。
正如俗语:吃什么奶长什么肉,接受什么样的教育便成就什么样的人。(作者系南京晓庄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