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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是最可怕的楼市乱象
2010-03-18 15:58   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条,    我有话说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前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的阶段性情况通报,首次承认深圳房地产开发商存在变相“捂盘惜售”情况。规划国土委表示,未来将在4个方面加强对楼市的监管。目前规划国土委会同相关部门起草的《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若干规定》已上报市法制办审议,待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即可颁布实施。

  规划国土委此举从动机上来看,当然值得褒奖。毕竟,推进立法以监管楼市,比无所作为要积极得多。不过,在承认其正面意义的同时,笔者仍然要问:楼市最可怕的乱象是什么?是变相“捂盘惜售”?还是中介人员两头吃差价?普通消费者最关注的焦点是什么?是开发商恶意炒作还是媒体蓄意忽悠大家买房?都不是!楼市最可怕的乱象和普通消费者关注的焦点都是:房价涨幅过大!舍此,环顾左右而言他,都没有太大实际意义。

  在房价已经高到让半数全国政协委员们提交提案齐声怒斥的当下,继续谈“立法监管楼市”固然有必要,却并非当务之急。一方面,有关部门可以延续以往一些有效的措施严管市场,关键是执行到位;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亟须尽快为物业税在深圳的推出制订明确的时间表,以尽早起到打击市场投机的作用。

  在深圳,物业税的尽快推出有着其他城市所不具备的两大条件:其一,深圳的土地资源早已难以为继。我们完全可以预见,政府从土地出让中获得的收入将越来越少,这使得政府开征物业税,建立全新的利益架构的契机已经越来越近。其二,深圳已经将开征物业税写进了《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但是公众不太清楚其最新进度,建议有关部门定期对外发布相关新闻,相信对于消除楼市的投机心理同样非常有效。对外发布相关新闻可以让公众知晓物业税的推出阻力到底来自何方,比如是来自炒房者还是领导干部?这其实对于清理市场负面因素和廉政建设都有非常突出的推动作用。

  由此可见,这样的新闻发布形式其实非常有助于消除物业税推出的阻力。同时,有关部门可以在环节上设置一些互动程序,以汲取民智尽量避免物业税推出之初有太多缺憾。

  如果说物业税的推出有利于中产阶层置业的话,那么,深圳如果能够在经济适用房方面推出力度更大更灵活的改革措施,其消除楼市乱象的作用丝毫不比立法监管差,对于城市低收入阶层当然也就不啻为福音。比如,一些地方已经在探索的政府和业主共同拥有经济适用房产权的方法就值得借鉴,这种产权不完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炒房者以及开宝马车的“非富即贵”者完全没有吸引力。同时,如果再效仿香港的公屋管理制度,对经济适用房实行动态管理,业主一旦经济条件好转则必须退还经济适用房,由政府出资将其部分房产权按原价回购。试问,哪个傻瓜会去炒作这样根本没法炒的经济适用房?目前的问题是,政府部门对现有的管理制度几乎没有任何改进的迹象,或者改进极其缓慢,如此一来,当然会不断激发出新的乱象。

  总体而言,立法监管楼市乱象虽是有长远效应的举措,但其与民生幸福感的联系太过疏远,短期而言,甚至有扬汤止沸的嫌疑。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面对一个秩序井然的高房价楼市和乱象丛生的低房价楼市,他可能会被迫选择后者,这是经济能力使然,而非一两句“某高价楼盘销售更规范”就可以劝诫的。否则,我们怎么解释那么多人购买“小产权房”? □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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