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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酒后失身,母亲率众当街打死人"案广州开审
2010-03-18 08:30   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条,    我有话说

  本报讯 (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林伟桐)花季少女被强奸,母亲得知后率亲友抓获强奸疑犯,在扭送派出所途中将其打死。昨天上午,广州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轰动一时的案件。

  女儿酒后失身母亲率众“报仇”

  2009年7月10日,住在海珠区的17岁少女小洁向母亲哭诉,称她当天凌晨随表妹出去喝酒后,被40多岁的男子李某雄强奸。身为单亲母亲的陈雪香悲愤交加,随即在其弟陈建雄的建议下去当地派出所报案。第二天,李某雄再次约见小洁。当天下午3点左右,李某雄开着一辆黑色小轿车在荔湾区龙津东路与小洁碰面时,陈雪香、陈建雄等几人突然出现,欲将李某雄捉住。李某雄驱车离开时撞上一辆公交车。陈建雄等人追上后对李某雄进行殴打,并用绳子将李某雄捆绑。

  当警察赶到时,李某雄已伤重不治身亡。陈雪香投案自首。公安机关随后相继抓获参与作案的汤炽辉和陈建雄,并当场在陈建雄的身上缴获冰毒49.64克、海洛因3.68克。

  检察院认为,陈建雄、陈雪香、汤炽辉的行为都构成故意伤害罪,陈建雄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母亲庭辩:我离开时他还没死

  昨天上午,广州中院对包括陈雪香在内的三名被告人开庭审理。陈建雄说,自己并未携带棍棒将李某雄殴打致死,并称当时的场面混乱,很多群众帮忙一起抓住并殴打李某雄,自己离开时李某雄意识尚十分清醒。陈建雄还表示被捕时从身上搜出来的毒品自己并不知情,只是帮人把东西拿给同住的朋友。

  陈雪香在庭审过程中数次哽咽。她哭诉道:得知女儿被强奸后震惊不已,报案后见李某雄仍多次打电话骚扰女儿,便决定和弟弟陈建雄一起抓住李某雄并送往公安机关。在抓到李某雄后,她多次拨打110、120电话,并一直留在案发现场直到警方到来。

  她的代理律师张新强提出,正是因为受害人李某雄强奸了陈雪香的未成年女儿,由此造成陈雪香作为单身母亲的伤害是无法言说的,她在痛不欲生和极为气愤之下说了气话并动手打了受害人均属人之常情,并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本案属特定情况下犯罪,被害人的过错是导致本案的关键因素,这是不容回避的咎由自取,因此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

  汤炽辉在庭上表现十分冷静,声称自己并未使用木棍对李某雄进行殴打,在自己离开前李某雄意识仍然清醒。

  死者家属索赔50余万

  被害人李某雄的前妻委托律师对三被告人提出约50余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据律师透露,李某雄的双亲早已过世,与前妻离异后独自抚养着9岁的儿子,身故后孩子由前妻照顾。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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