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州将学习北京、上海办盛会的安保经验,在亚运期间采取临时性行政管制措施。昨日上午,广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广州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关于加强亚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决定(草案)》议案(以下简称《草案》)。今日,市人大常委会将就此《草案》进行表决。
据介绍,若能顺利通过,实施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如果该议案顺利通过,这将意味着,亚运期间,如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珠江水域交通管制等特别行政管制措施都将有法可依。
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对亚运会安保工作采取特别行政管制措施的呼声在两会期间曾有多次反映。在去年年底,广州市市政府列出了2010年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12项重大事项中,第一项便是请求解决亚运会筹办和举办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执行特殊执法政策的问题。
据介绍,今年1月,广州市公安局来函建议,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亚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决定。市公安局在来函中介绍,亚运会安保工作是全市当前重要任务,为此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但目前广州市公安机关已遇到管理和执法依据不足等问题。如为缓解亚运会期间的交通压力,广州市拟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为保证开幕式的绝对安全拟对珠江有关水域实行交通管制;为确保安全拟加强安全检查措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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