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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价位商品房由政府控价 广州房价2月涨幅全国第三
2010-03-12 08:12   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条,    我有话说

  

其实广州的做法一直很严格,广东开发商这两年资金还较充足,但总体说会对开发商造成资金压力,拿一块地容易,拿第二块可能就难了。这样一来,开发商通过卖楼套取的资金也会减少,不会竞相拍地,有可能降低地价,进而影响房价。

———广东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

目前中低价商品房操作还比较模糊,如果由政府定销售对象定房价,则类似于限价房,可以稳房价,但如果不明确销售对象,低价销售的话,又容易导致炒房行为发生。他建议,向香港等地学习,由政府监管的非营利机构来主导建设限价房。

——— 资深房产专家韩世同

   国土资源部出台“19条”,开发商拿地保证金翻倍,有望降低地价

  继“国四条”、“国十一条”等后,中央再出新政调控楼市。前日,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政府出让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须增加“住房销售价位”等控制性要求,开发商拿地须先缴20%保证金,比此前提高一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文波回应说,中低价位商品房就相当于限价房,广州在限价房领域已经先行先试。

  规定:买地1个月内须缴50%首付款

  《通知》首次对房地产用地土地出让保证金作出了最低限制标准: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地块底价的20%。广州目前土地拍卖的竞买保证金一般为10%左右。新政实施意味着开发商在广州拿地保证金翻倍。

  “原来广州就打算将土地保证金由底价的10%提高到成交价的10%,但由于成交不好把握,所以就没执行。”资深房产专家韩世同称,新政对一些资金充足的大企业来说影响不大,但对一些“老赖”企业起作用,可以抑制“老赖”随意拍地,然后又不开发,造成无效拍卖情况发生。

  《通知》还规定,土地出让成交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逾期不签出让合同或延期交地价的,不退保证金。此前国土部没明确地价首付缴交时间。

  解读:6000元/平方米就是广州的中低价

  “国11条”明确各地要建设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首次明确:“确定为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的,方案中要增加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的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并写入出让合同,约定违约处罚条款。土地使用权人违约的,要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我理解中低价位商品房就相当于限价房,就是没明确限对象,但限价是一定会限对象的。”黄文波称,广州在限价房领域2008年已出台了相关办法,走在全国前列。

  广州最便宜的限价房是龙光限价房,4000元/平方米。“广州的限价房已经是中低价位,”黄文波说,龙光限价房不具代表性,金沙洲6000元、6500元的限价标准才是合理价位,“现在广州的商品房都卖过万了,6000多就是中低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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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住宅涨22.7%,海口三亚涨幅超50%

  本报讯 (记者裘萍)国家统计局网站日前刊出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2010年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0.7%,涨幅比1月份扩大1.2个百分点。其中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3%。广州以22.7%涨幅位列一手楼涨幅榜第三,一、二名分别是海口和三亚,涨幅均超过50%。

  与去年同月相比,涨幅最大的6个城市是:海口58.4%、三亚56.1%、广州22.7%、温州21.3%、北京和金华16.9%。

  合富辉煌首席分析师黎文江称,广州房价仍呈上扬趋势,但成交量下降。豪宅成交量加大,目前一万多的高价位多满足改善性投资性需求,自助需求的市民在这个阶段就跟不上了。

  “后市估计会维持在万元左右。”黎文江称,广州已连续五个月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榜上名列前茅,上涨动力不再会那么强劲,而亚运以前供应量不足,房价下调压力也不大,最有可能是在未来几个月维持现状水平。 

  本报记者 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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