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深圳市将扩大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规模,在有编制空缺的前提下,争取每年补充1000名左右聘任制公务员。
聘任制是否升级版的雇员制,随着聘任制的逐步扩大,雇员制又何去何从?专业性和辅助性是雇员制的特点,两者定位相当雷同。当年雇员制也如今天的聘任制一样,承载万千期望闪亮登场,时至今日,它并未激活用人机制。很多学者甚至认为,正是汲取了政府雇员制在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公务员聘任制才得以以一种成熟、规范、稳定和健全的方式出现在《公务员法》的法条中,政府雇员制只是在聘任制正式颁布前的一次尝试。旧的未去,新的已来,假设新优于旧,两者是并行不悖继续存在,还是迎新弃旧呢?选择前者,机关的自有惯性只会使雇员队伍越来越庞大,机构越来越膨胀,而选择后者,又如何妥善安置在职的雇员呢,更重要的是,我们是否有足够的勇气承认一项改革的不完美呢?
聘任制是否另外一条无奈的鲶鱼?政府引进聘任制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引入竞争理念以鞭策和激活公务员体制。但实际上,聘任制实行合同管理,奉行平等协商,确定明确任期,这和传统委任制完全是不同逻辑运行下的两套体制,两者好比装在两个水缸里的鱼,无论“鲶鱼”(聘任制)如何翻腾起伏,对装在另一个水缸的沙丁鱼(委任制)公务员是无法起到激活作用的。笔者甚至怀疑聘任制只是很多人的一块跳板,委任制和聘任制主要区别之一便是后者养老保险和企业衔接,纳入社保体系,而前者实行相对独立的养老保险体系。在目前而言,前者的养老要远优越于后者,两者在同一个屋檐下共同奋斗多年,委任的厅局级了,聘任的也高级主任了,但一退休聘任制公务员就一朝回到解放前,情何以堪?
任何一项改革,总是响应呼声出世,伴随争议前行,积极作用和负面效应总是如影随形,我们不能拍拍脑袋便随心所欲启动一项改革,华而不实地如鸡肋般推行,也不应面对潜在困难就轻言放弃,浅尝辄止般收场。刚出炉就一片赞誉从来都不是好事,主政者理应头脑清醒,未雨绸缪,随时准备践行的过程中不断去完善它,让它真正承载起我们当初改革的期望。 □谢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