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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对普通债权清偿率为零 结石患儿无法获三鹿任何赔偿
2009-11-29 10:25   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条,点击查看

  石家庄中院裁定三鹿债权清偿率为零

  本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石家庄中院日前作出裁定,终结已无财产可支配的三鹿破产程序。裁定中显示,三鹿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零。这意味着,结石患儿将无法从三鹿获得任何赔偿。

  前天下午,首起结石患儿状告三鹿讨要赔偿的案件正式在法院开庭审理。开庭伊始,作为主要赔偿对象的三鹿代理人向法庭出具了一份由石家庄中院作出的裁定书。其中表明,现三鹿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已经完成,法院裁定终结三鹿普通破产程序,并于即日起生效,落款为11月20日。该裁定书显示,三鹿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零。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宣告破产后,尚存的财产经清算后,优先偿还员工的工资和社保,此后是抵押债权,最后才涉及到偿还普通债务。破产企业需按上述顺序还债,但一旦财产用尽,债务尚未还清,法院在查明后便会裁定破产程序终结,未还债务一般也就不了了之。

  三鹿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零,这意味着,历时一年才获准立案索赔的结石患儿们,已经没有机会再从三鹿获得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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