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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国美黄光裕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黄光裕三罪并罚被判十四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的判决维持不变;其妻子杜鹃被改判缓刑,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并当庭释放。据悉,杜鹃已全部缴清罚款2亿元,黄光裕也已上缴部分罚金。
专家分析:杜鹃回归显示环境已开始对黄光裕有利
黄光裕妻子杜鹃被改判缓刑,并当庭释放。对此,管理专家王育琨表示,对黄是个有力的支持,环境开始对黄有利了。不过,王育琨认为,黄陈大战无论输赢双方都将输的很惨,只有双方坐下来谈,稳定国美以王俊洲为首的实操团队,国美才会有重新灿烂的一天。
王育琨在其微博中对僵持不下的黄陈对决做出的结果猜测是——无论那方赢回国美控制权,实质上都是输的。“在现有商业法律框架和中国传统伦理的氛围中,黄光裕胜面大。”王育琨在微博中做此推测,但他并不认为黄光裕会获得真正的胜利。他强调,“但是即便胜了,黄光裕会得到一个众叛亲离的团队,一个心拾掇不到一起的国美,还有供应商的白眼、银行投资者和客户的离异……”
王育琨更质疑,即使是胜算较小的陈晓最终获胜,他又能获得什么呢?“陈晓真就黄袍加身了?他真的就会得到国美员工和协作商的拥戴?陈晓权谋之深当真能得到员工、供应商和社会的谅解?”王育琨在微博中抛出一连串对陈晓获胜的质疑。
媒体分析:杜鹃回归表明国家捍卫民族资本的坚定信心
正当国美股权争夺进入白热化的关键时节,黄光裕案进行了二审宣判。黄光裕维持原判;其妻子杜鹃缓刑释放,笔者认为这足以表明国家捍卫民族资本的坚定信心,而国美股权争夺的大势也必将从此明朗。
近日有浙大教授发表文章指出“国美本身是海外上市企业,股东遍及全球,大股东注册于百慕大”等,呼吁国人不要将国美看做是民族企业,对于这种“自欺欺人”式的愚蠢,我们仍然可以一笑了之。问题是这些离岸注册地,都是国际公认的避税天堂地区,显然并不能与一般的主权国家相提并论,笔者认为对于这些企业我们完全可以特殊处理,比如可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对注册地在国际公认的“避税天堂”地区的企业不得享受外资待遇等,如果我们能这样做,怎么还会有那么多的“假外资企业”从事不公平竞争。如果我们这样做,黄光裕也就没有必要去贿赂商务部官员。
我国政府在民族资本与外资的市场争夺战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应该从何种角度,通过何种方式来保护我们的民族企业正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课题,而这些问题在西方国家已经有着非常成熟的经验积累,我们不妨进行借鉴。任何一个明智的的政府都不会愿意看到自己的民族企业落于外资之手。(翰啸)
网友分析:国美之争何去何从?谁笑到最后?
其实,各方冠冕弹簧的说法背后,说到底还是国美控制权之争。贝恩的债转股,标志着陈晓一方在最终的股权争夺上,将获得实打实的博弈筹码,使黄光裕在二级市场回购股票的压力进一步增大。对于增发20%股权的前景,港交所的《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可获股东大会一般性授权批股,最高不超过20%,董事会在尊重公司章程的前提下,有权决定以何种方式进行增发融资。
分析人士认为,未来国美董事会决定增发新股可能有两种方式,一是以供股方式让所有现有股东参与,二是针对个别投资者作定向增发。黄光裕一方称,若国美董事会最终决定定向增发,意味着现有股东无法参加,那么Shinning Crown将采取法律行动阻止。另根据港交所相关规定,若国美董事局增发目的明显是为了摊薄黄光裕一方的股权,而不是为了满足资金的需求,黄光裕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令。
分析人士还指出,国美作为上市公司,在股权已经较为分散的情况下,在9月28日的特别股东大会上表决的关键已经不掌握在包括黄光裕一方在内的大股东手里。因为33.98%的股权即便不稀释,已经不具有绝对的控股地位。因此,这场“内战”胜负的关键已经变成持有大量分散股权的机构投资者,比如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等。而这些机构投资者未来会把票投给谁,恐怕利益考虑将是第一位的。也因此,现时这些机构投资者正在成为黄陈两方争先争取的对象。(林建杨)
综合正义网、和讯网、新浪财经、国际先驱导报、华声在线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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